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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法华孙雪丽王锋涛杜珂张国鑫杨敏李丽赵秀勇许月阳杨硕冯斌许旭斌陈浩军王冰段玖祥张文杰李军状周道斌魏晗张运宇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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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T 414—2022
发布日期
2022-05-13
实施日期
2022-11-13
全部代替标准
DL/T 414-2012
中国标准分类号
F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0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00 电站综合
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1337-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废水、废气(包括烟气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厂界环境噪声、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燃气电厂的环境监测,其他类型火电厂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法华
孙雪丽
张国鑫
杨敏
许月阳
杨硕
陈浩军
王冰
李军状
周道斌
王康
王锋涛
杜珂
李丽
赵秀勇
冯斌
许旭斌
段玖祥
张文杰
魏晗
张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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