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验收规范》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苏州云能魔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雪松 、汪湘晋 、刘敏 、赵波 、许守平 、董栋 、杨帆 、许君杰 、陈文进 、赵霖 、徐松 、张杨 、曹瑞峰 、游晟 、葛晓慧 、张力 、张思 、刘施阳 、汪溥 、陈凌宇 、马喜平 、李晓兵 、董开松 、白宁 、杨天 、叶凌霄 、张建兴 、黄晓阁 、万涛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1325-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验收的验收准备、资料检查、现场复核、验收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接入电力用户内部电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为载体的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并网验收,其他类型电化学储能系统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