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验收技术规范》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兰州交通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喜平 、赵霖 、苏适 、许守平 、张雪松 、牛继恩 、李秀芬 、甄文喜 、董开松 、杜荣华 、林久标 、张娟 、李帅兵 、师玮 、全慧 、刘敏 、韩自奋 、和学豪 、周政龙 、袁晖 、张彦凯 、牛甄 、赵若瑜 、李晓兵 、郑志民 、汪湘晋 、曹文炅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1284-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验收的验收准备、资料检查、现场核查、验收报告编写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10kV(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并网验收,其他电化学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