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储国能(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 、智 、李 、辉 、郝军刚 、阎占良 、武明鑫 李双江 、杨 、萌 、李跃涛 、张 、洋 、叶 、军 、 孟 、星 、韩子博 、孔莉倓 、贺 、威 、王汉斌 许 、卫 、董占飞 、杨 、圭 、张俊峰 、牛东圣 、齐开来 、陈平志 、周 、勇 、蒋 、浩 、卢海勇 李 、洁 、王红斌 、吴秋燕 、董 、舟 、刘全亮 史志杰 、杨立辉 、高 、洁 、王继琳 、宗万波 、张 、妍 、顾建伟 、刘长武 、薛美娟 、雷 、鸣 李 、鹏 、党飞龙 、马高峰 、刘 、宁 、王鸿振 孙兴伟 、陈海生 、周学志 、陈仕卿 、侯彦硕 、胡中波 、官 、翔 、李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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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1311-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1.0.1 为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单台发电机组容量为10MW及以上非补燃式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的设计。 1.0.3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的设计应结合电力系统需求,充分利用站址建设条件,统筹规划本期工程与远期工程。 1.0.4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