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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经济评价导则》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主编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罗开颜张会娟韩宇超朱嘉薇陈达鹏 黄宋雪莹冯天慜刘力华张又中琦 郭陈大宇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T 2919—2025
发布日期
2025-06-30
实施日期
2025-12-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F 1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8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128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适用范围

1.0.1 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经济评价的方法和参数,保证经济评价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铅酸/铅炭电池储能、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储能等电化学储能电站经济评价工作。 1.0.3 电化学储能电站经济评价应根据不同技术路线和应用场景,合理确定收益模式和成本构成,综合评价项目经济性。 1.0.4 电化学储能电站经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罗开颜
张会娟
陈达鹏黄
宋雪莹
张又中
琦郭
韩宇超
朱嘉薇
冯天慜
刘力华
陈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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