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由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 36)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梧州局 、湖北省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米拉务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国网北京市通州供电公司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汇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方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温才权 、李智星 、刘鲲鹏 、梁昊宇 、高洁 、邓志东 、张云 、蔡义清 、吴朝晖 、芦晓东 、贺俊杰 、李晶婧 、李鹏 、王俊娟 、吕伟 、林昶咏 、张国兴 、郭平平 、杨迪 、金海望 、郝润田 、闪志刚 、唐冠亚 、袁媛 、张霞飞 、刘士成 、于文钦 、陈华军 、朱健江 、沈圣 、宋晓华 、郑旭辉 、彭刚 、苏贺朋 、李瑞雪 、李泽 、李娜 、郭雄 、魏聚妍 、王艳红 、成婧 、葛黎敏 、黄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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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127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的总体原则、报告内容、报告发送、应用和评价跟踪、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