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北京)商务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国网征信有限公司 、贵州精一电力线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宏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 、中电联(北京)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磊 、杨百兴 、康致远 、王波 、钟茜 、姜伟 、杨艳丽 、范亚国 、李晓彬 、王冠男 、耿明 、蔡义清 、毕俊杰 、芦晓东 、孔祥博 、方国 、王俊娟 、郭平平 、李瑞雪 、谭辉东 、魏聚妍 、郭文怡 、郭雄 、李猛 。
29 电气工程 |
29.020 电气工程综合 |
备案号:90912-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原则、评价内容、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动态管理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不适用于电力行业供应商的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