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动船舶集装箱式移动电源技术条件》由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 3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船赛思亿(无锡)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秭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启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江苏健龙电器有限公司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湖北有限公司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航电气有限公司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温殿国 、李坤 、杨瑞 、乌云翔 、刘大壮 、李响 、高宇 、郦东兵 、邵诗逸 、钟志成 、王硕丰 、俞天浩 、黄益斌 、荣延海 、刘玉振 、张东江 、岳凡 、苏勇 、郝然 、汤文军 、胡斌 、常国梅 、金玉培 、魏洪斌 、赖艳红 、郑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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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1271-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船舶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的设计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要求以及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船舶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