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电厂脱硝经济性评价导则》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中科技大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润集团学习与创新中心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能源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孔凡海 、梁俊杰 、申智勇 、张杨 、薛晓丹 、张振宇 、张昕 、董雪峰 、张庚 、向军 、李乐丰 、王锋涛 、苏胜 、关心 、李丽 、王建阳 、陶莉 、杨硕 、裴煜坤 、陈兵 、赵宁 、施瑜飞 、王谅 、魏玲娇 、尹建光 、李方伟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1262-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脱硝经济性评价的内容、方法以及报告编制应遵循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火电厂控制NOx排放的经济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