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发电用煤智能采制样系统技术要求与性能验收方法》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光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赛孚燃料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方源东力电力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琦妮 、张太平 、王光普 、杜晓光 、吴锁贞 、李春刚 、何文莉 、文胜 、朱青 、孙天宇 、韩建辉 、柳长胜 、石剑波 、郭孟狮 、田野 、董文彬 、荆贺 、杨军 、孔令燕 、占健 、王桂苹 、张磊 、罗超凡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1207-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发电用煤智能采制样系统的技术要求与性能验收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用煤智能采制样系统以及自动采样设备和全自动制样设备的设计、建设、运行、试验和性能验收。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发电用煤智能采制样系统”简称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