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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由电力行业电站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2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军范勇张宇汤占峰徐声云许海洋褚俊周祥态陈曦方超李小龙李依泽邓华平秦渊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T 642—2025
发布日期
2025-06-30
实施日期
2025-12-30
全部代替标准
DL/T 642-2016
中国标准分类号
J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60.03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站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20)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1205-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站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以下简称电动执行机构)的性能规范、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由隔爆外壳“d”保护(防爆型式的其中一种)、设备类别为ⅡA、ⅡB、ⅡC三类,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85℃(温度组别:T6)~450℃(温度组别:T1),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b级的电动执行机构的设计、制造及检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军
范勇
徐声云
许海洋
陈曦
方超
邓华平
秦渊
张宇
汤占峰
褚俊
周祥态
李小龙
李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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