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由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综合标准化工作组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太江 、余阳 、司广全 、李果 、刘军 、张志高 、徐德新 、赖真明 、孙立群 、皇晓军 、张连彬 、鄢志勇 、张瑞刚 、张文科 、冯绍彬 、苏广福 、佟多广 、李智中 、吕云杰 、刘立营 、米紫昊 、刘朝 、雷航 、赵磊 、宁望望 、杨文虎 。
| 29 电气工程 |
| 29.100 电气设备元件 |
| 29.100.01 电气设备元件综合 |
备案号:101202-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设备监造的总体要求、监造各方职责、监造方式、监造准备和监造实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