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1000kV电气设备监造导则》由全国特高压交流输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 、日新(无锡)机电有限公司 、山东彼岸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合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ABB变压器有限公司 、山东泰开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西门子能源变压器有限公司 、大连电瓷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 、平高东芝(廊坊)避雷器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涣超 、王晓宁 、赵晓宇 、陈允 、张书琦 、唐勇 、牛艳召 、马丽景 、郭自豪 、张兵 、陈红日 、陈晓明 、郭鹏鸿 、张振乾 、曹燕明 、黄想 、黄桂发 、李勇 、李兴刚 、王洪 、刘力强 、宋继军 、解冲 、罗传仙 、邬忠山 、周广东 、杨杰轩 、国江 、张月华 、王健 、张学军 、吕晓东 、李月明 、贺子鸣 、王一林 、赵义焜 、姚玉锁 、刘焱 。
| 29 电气工程 |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备案号:98781-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1000kV电气设备监造的总体要求、 职责和权限、工作步骤、方法及制度、工作要求、监造文件和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1000kV交流变电站中的1000kV变压器、1000kV电抗器、1000kV开关设备、1000kV避雷器、1000kV互感器和主变三次侧110kV开关设备、110kV并联电抗器、110kV串联电抗器、110kV并联电容器及绝缘子(含线路绝缘子)在制造全过程的监造(含外协和外购产品)。 对于换流站、串补站中使用到的同类设备可参照本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