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儿童个人信息处理的告知同意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荣耀智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傅山 、刘陶 、胡大磊 、谷晨 、落红卫 、吴婧 、宜静 、王嘉义 、冯金金 、杨萌科 、陈鑫爱 、衣强 、李实 、董霁 、黄天宁 、彭骏涛 、吴越 、王江胜 、姚一楠 、刘献伦 、康亮 、李腾 、付艳艳 、李梦月 、李昳婧 、贾柳彩云 、李俊 、李耀兵 、孙岩 、王海洋 、王墨 、黄鹏 、郑丽娜 、刘奕彤 、刘泽超 、宋博韬 、翁颖 、曲海阔 、许力 、刘俊 、姜守义 、刘玉红 、李睿 、王颖 、谢江 、刘为华 、张静 、廖双晓 、姜国通 、邵萌 、孙斌 、张亚京 、王晓翔 、尚程 、王启蒙科 、张玮 、赵晓娜 、王海峰 、林冠辰 、石玉珍 、郭建领 。
备案号:100083-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6号 。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APP在账户注册、身份验证以及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并需要实施监护人告知同意的活动,也可为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处理儿童个人信息进行监督、管理、评估提供参考。其他情况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