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直流标准电能表技术条件》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2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沙天恒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苏州供电公司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星龙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鲍进 、陈铭明 、李志新 、岑炜 、舒子奇 、胡珊珊 、邓舒予 、陈涛 、唐胜飞 、刘思 、王蕊 、沈秋英 、章文翰 、李珺 、陈霄 、粟晓航 。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 17.220 电学、磁学、电和磁的测量 |
| 17.220.20 电和磁量值的测量 |
备案号:98813-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直流标准电能表的标称电量、结构与机械、电气安全、计量性能、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直流电压上限为1500V的直流标准电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