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 第10部分:用填充金属焊接的2、3级设备用钢管》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杨义忠 、王永东 、朱瑞峰 、王谊清 、王宇阳 、袁炜 、尤磊 、黄弋力 、许金才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50 扁平钢和半成品 |
备案号:98702-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用填充金属焊接的壁厚为6.4mm~64mm之间,外径大于或等于405mm的15MnHR钢管,以及壁厚等于或小于80mm的Q260HR、Q265HR、Q295HR、Q355HR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