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 第7部分:1、2、3级设备用钢板》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雷欣 、杨天野 、蔡敏 、路晓晖 、崔岚 、郑越 、李超联 、胡文贤 、王秉熙 、王宇阳 、周军 。
77 冶金 |
77.140 钢铁产品 |
77.140.50 扁平钢和半成品 |
备案号:9867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用公称厚度不大于200 mm的1、2、3级设备用Q260HR、Q265HR、Q295HR和Q355HR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