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设备可用率分级准则》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庆明 、孙茜 、赵思桥 、李骜 、李力 、周宇 、王滨 、张怀远 、潘暑风 、蒋慧黠 、杨健 、李映林 、卢兴国 、胡兴岩 、张志恒 、黄家运 、沈岩 、李嫦月 、王志文 、杨俊琦 、姚立珊 、尚雪莲 、邵舸 、段枫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20 核能工程 |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9861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设备的可用率分级。与零部件、材料相关活动的管理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