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设备管理分级技术导则》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席超 、王连生 、吴建文 、彭步虎 、李建春 、桂超 、杨光 、王志武 。
备案号:95051-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适用于核电厂的设备管理分级,其他核设施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