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电厂脱硫装置技术监督导则》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智能电网技术创新中心 、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乐丰 、孟磊 、张永 、李治国 、郁金星 、李丽 、李壮 、谷小兵 、谢连科 、姜雨泽 、陈秋 、臧玉魏 、江建平 、刘敏 、赵宁 、李方伟 、韩勇 、蒋丛进 、杜明生 、尹建光 、张磊 、侯肖邦 、吴中杰 、吴晔 、李逸凡 、闫文晶 、马俊杰 、崔相宇 、魏清泉 、郭本祥 、王刚 、何旭东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8488-2025。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脱硫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和预警。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脱硫装置的技术监督,其他发电厂脱硫装置的技术监督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