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低温循环水余热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由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6)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华源泰盟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大学 、杭州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立军 、高新勇 、王钦波 、冯亦武 、何晓红 、庄荣 、王兴合 、俞聪 、杨勇平 、严新荣 、严俊杰 、杨巍巍 、刘光耀 、孙士恩 、王永真 、杨志平 、乔宇 、王雅然 、赵国 、刘明 、王宏石 、吴畅 、杨凡 、娄来岩 、杨志群 、雷炳成 、王启业 、周崇波 、王伟 、陈菁 、舒斌 、沈巧炼 、郭宁宁 、赵明德 、郭万林 、庞建锋 、费盼峰 、徐朝阳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7630-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低温循环水余热利用工程在热负荷确定、系统设计、设备选型、调试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环节的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溴化锂吸收式热泵的汽轮机冷端余热利用工程,不适用于供热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