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主动干预型消弧装置选用导则》由电力行业过电压与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8)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辽宁拓新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合凯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宁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一天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贺子鸣 、肖凤女 、张贺军 、王鹏 、李冠华 、师伟 、葛栋 、时卫东 、刘衍 、王国彬 、李辉 、辜超 、李海明 、金涌涛 、冯光 、陈明 、蒋浩 、杨云龙 、颜云飞 、孙嘉宁 、余银钢 。
| 29 电气工程 |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
备案号:97619-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主动干预型消弧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运行条件、选用原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系统标称电压10kV、额定频率50Hz交流系统中的主动干预型消弧装置,其他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