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 、天津海关 、广州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王彪 、郅惠博 、李洪涛等 。
备案号:96323-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