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隐私计算 跨平台互联互通 第4部分:应用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洞见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蓝象智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天冕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数牍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同盾科技有限公司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金智塔科技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白玉真 、袁博 、贾轩 、吕艾临 、卞阳 、杨天雅 、赵华宇 、姚明 、何浩 、靳新 、王超 、王慧敏 、吴焕明 、许文彬 、裴超 、金银玉 、程宇翔 、韩炜东 、黄翠婷 、陈涛 、贺伟 、喻博 、李黎莉 、宋亮 、经琴 、孙林 、张锦锋 、陈卓 、茹志强 、陈超超 、张晓蒙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95845-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适用于多方安全计算或联邦学习技术路径下有跨平台互联互通任务协同需求的隐私计算技术平台的研发、测试、评估和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