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国境口岸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 第15部分:沙门氏菌》,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人 田桢干 、张子龙 、李深伟等 。
备案号:95330-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