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工业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技术导则》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梁国安 、王建华 、李秀中 、齐国利 、卞庭梅 、郭华 、丁盛斌 、张海田 、田春阳 、于建明 、傅文军 、石斌 、朱永忠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27.060.30 锅炉和热交换器 |
备案号:95227-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工业锅炉的设计文件鉴定。鉴定范围包括锅炉本体、锅炉范围内管道、安全附件、监测计量仪表等涉及安全性能及节能、环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