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站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技术导则》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工程学院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成德芳 、李春 、邹益平 、钱林峰 、杨必应 、蔡莉萍 、郭华 、施鸿飞 、张鄂婴 、王惠云 、龚凌诸 、王中伟 、张新 、陈国喜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27.060.30 锅炉和热交换器 |
备案号:95225-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或热电联产锅炉以及其他带过热器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小于3.8 MPa的锅炉的设计文件技术鉴定。鉴定范围包括锅炉本体受压部件、锅炉范围内管道、安全附件等的安全性能要求,以及锅炉节能和环保的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