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可移动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
主要起草单位 故宫博物院 、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苏怡 、余宁川 、黄墨樵等 。
37 成像技术 |
37.040 摄影技术 |
37.040.01 摄影技术综合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195 艺术和手工艺品 |
备案号:94404-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可移动文物二维影像数字化采集与加工的工作流程、前期准备、采集、加工和成 果提交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可移动文物数字档案建设中的二维影像数字化采集与加工,可移动文物展览展示 的二维影像数字化采集与加工参照使用。 注:本文件中的 “可移动文物二维影像”简称为 “文物影像”, “可移动文物二维影像数字化采集与加工”简称为 “采集与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