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规程》由陕西省文物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历史博物馆 、西安元智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西安碑林博物馆 、陕西十月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西安火伴艺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侯宁彬 、卢轩 、张杰奎 、邓宏 、全定可 、王勇 、杨戬 、刘艺 、程骋 、刘永波 、魏平 、王桐 、孙征 、韩博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备案号:102957-2023。
本文件确立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的总则、工作流程、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的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