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车联网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4部分:车载卫星通信设备》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 、上海同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 、西安通和电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宝殿 、王俊青 、董立成 、鲁伟 、张兴海 、肖雳 、臧琦 、曹珺飞 、周进 、郭伟 、谈儒猛 、李国庆 、刘志辉 、罗森文 、安少庚 、魏蔚 、周镒 、吴越 、刘殿铭 、安海龙 、汤润森 、史锁兰 、雷剑梅 、吕飞燕 、蓝江鹏 、戴星 、安辉 、韩斌 、康岛 、郝振平 、姜雪 、王瑞鑫 、金雄 、郭茜 、张伟红 、沈援海 、叶扬韬 。
备案号:93847-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5号 。
本文件适用于车载卫星通信设备,包括用于语音通信和/或数据通信的卫星通信设备,如车载卫星电话、车载卫星终端以及车载卫星通信等其它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