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21部分:S波段卫星通信终端及其辅助设备》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 、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通和电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宝殿 、安海龙 、董立成 、周镒 、臧琦 、肖雳 、曹珺飞 、郭伟 、张兴海 、刘殿铭 、王俊青 、姜雪 、张伟红 、杜晨光 、芦婷 、周泽仕 、汤润森 、周锐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33.100.01 电磁兼容性综合 |
备案号:95587-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适用于S波段卫星通信终端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包括用于语音通信和/或数据通信的S波段卫星通信设备,如天通卫星电话和卫星终端、下行使用S波段的北斗卫星电话和卫星终端、使用S波段的其它卫星电话机和卫星终端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