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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干式化学分析仪》,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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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T 0655—2024
发布日期
2024-02-07
实施日期
2025-03-01
全部代替标准
YY/T 0655—2008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0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93509-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干式化学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的要求、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配套使用固相载体试剂,在医学临床上对患者的血液、尿液和脑脊液等样品进行化学检验的分析仪。本文件不适用于血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或其他干式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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