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引流导管及辅助器械》,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40 外科植入物、假体和矫形 |
备案号:92101-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2号 。
本文件规定了一次性使用无菌的引流导管、伤口和积液引流系统、手术引流导管和有关组件的要求,其中导管以手术或经皮方式放置于体腔或伤口中,用于将液体或空气引流到体外。引流导管留作自然引流或连接至吸引源(以加快组织肉芽形成)。本文件不适用于:抽吸导管;气管导管;导尿管;输尿管支架、胆道支架和其他支架;采用胃造口术经皮置入消化道的引流管;用于去除脑脊液的轴索导管;用于从胃肠道中去除溶液或物质的肠导管;涂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