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博 、张健 、王野秋 、吴则栋 、施玉海 、杨东晓 、宫良 、吴钟乐 、王明敏 、邹海川 、陈宝霞 、宋双 、姚康 、巩永昌 、蔡文祥 、袁宏伟 、赵博文 、王玮宏 、周丹丹 、翟喆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备案号:91838-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有线电视业务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有线电视业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