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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光工作站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无锡市路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聂明杰龚波姚瑞虹崔岩熊承国杜丽平刘定林顾纪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Y/T 194-2003
发布日期
2003-10-13
实施日期
2003-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6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6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行业分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0001-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线电视系统光工作站的开发、生产、使用和运行维护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聂明杰
龚波
熊承国
杜丽平
姚瑞虹
崔岩
刘定林
顾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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