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科研总院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明华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安徽华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晖 、周荣灿 、蔡文河 、赵彦芬 、梁军 、贾建民 、石岩 、李宏强 、张兵 、马君鹏 、李勇 、史志刚 、王智春 、秦承鹏 、段鹏 、杨华春 、梅林波 、刘福广 、杨哲一 、殷尊 、王鹏 、李增润 、张杰 、田晓 、王爽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1717-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金属监督的范围、要求,检验的项目、内容及其判据。其它类型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金属部件的监督: a)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00 ℃的碳钢和高于等于450 ℃的合金钢承压部件(含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集箱、三通、导汽管和连接管),以及与管道、集箱相连的一次阀门前接管。 b)工作压力高于等于3.8 MPa的锅筒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 c)工作压力高于等于5.9 MPa的其它承压部件(含水冷壁管、省煤器管、集箱、减温水管道、疏水管道、主给水管道、汽水连接管道和余热锅炉蒸发段等)。 d ) 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筋、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轴瓦。 e)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00 ℃的螺栓。 f)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00 ℃的汽缸、汽室、主汽门、调节汽门、喷嘴、隔板、隔板套和阀壳。 g)300 MW及以上机组带纵焊缝的再热冷段蒸汽管道。 h)锅炉本体主要承重钢结构。 i)支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