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期货公司监管数据采集规范 第1部分:基金信息和经纪业务》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姚前 、蒋东兴 、陈炜 、杨晓东 、李志成 、侯智杰 、余薇 、李宁宁 、黄璐 、杜琳钰 、郭宇星 、高玉光 、高姗 、卫雅茜 、路一 、刘彬 、侯雪峰 、赵欣 、王琦 、张艳影 、唐丹彤 、计玮 、刘璐璐 、王凌 、许凯文 、肖皓月 、李建萍 、王小梦 、唐丹凤 、李艳婷 、王晓冰 、周丽 、郑涵秋 、潘丹霞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备案号:91032-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期货公司基本信息、经纪业务相关的监管数据采集范围和数据要素业务口径。 本文件适用于以期货公司为主体的监管数据采集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