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系统 第4部分:车辆对外放电要求》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 、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廉玉波 、史建勇 、徐枭 、李川 、蓝海龙 、张元星 、张晓彬 、何雪枫 、赵春阳 、陈明文 、黄炘 、孟凡提 、李常珞 、董晨 、马彦华 、王凯 、彭文科 、罗李求 、陈世超 、赵文江 、赵会 、阳斌 、周宇 、武亨 、邓承浩 、程雪峰 、任高全 、宋宗南 、李志刚 、张倩 。
20192312-T-339 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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