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安全要求》 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枭 、廉玉波 、赵春阳 、李川 、凌和平 、方振 、刘仕强 、石晓光 、刘坚坚 、黄炘 、刘俊华 、李常珞 、王祖声 、王芳 、曹冬冬 、王凯 、胡建 、姜点双 、武亨 、陈积先 、邓承浩 、胡大满 、李津 、郑立涛 、姜瑞 、范春鹏 。
GB/T 43332-2023 现行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7409:2020。
采标中文名称:电动汽车 传导充放电 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