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玮 。
GB 17510-2008 (全部代替)
20192425-Q-339 正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