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充电器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2028-07-01。
主要起草单位 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台州市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铜梁分公司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西普尔(安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航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明坤电器有限公司 、无锡三石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市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常州豪爵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彭集团有限公司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伟车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冠宇达电源有限公司 、天长市祥瑞电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钦厚国 、丁元虎 、丁艳秋 、毛鑫 、吴龙辉 、王仲太 、张智轩 、孟帆 、陆瑾 、薛宇 、徐道利 、陈云华 、贾锐 、张鹏达 、王炜 、高松 、严仕涛 、林李炎 、王金虎 、王义进 、张建治 、秦鹏程 、刘洋 、周航 、张志伟 、丁建立 、阮立 、蒋勇 、钱春虎 、高扬 、王陆华 、沈亮明 、杨小兵 、徐开明 。
20256781-Q-339 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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