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由 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秉声 、李永亮 、李湘 、刘佳琳 、翁慧 、王之茵 、袁波 、王紫唯 、杨朔 、李宇静 、卢明霞 、徐庆虎 、佘睿 、田望 、任旸 、彭妍妍 、解雷 、赵心悦 、王欣 、金国钢 、王鸿 、于胜民 、张昕 、孙志斌 、李强 、崔翔宇 、李兴春 、张宏伟 、黄忠 、喻干 、周永章 、何仪 、袁田 。
20173632-T-303 已发布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