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由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 、深圳市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高质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亮 、李永亮 、于胜民 、陈晓露 、李湘 、常靖 、李淼 、翁慧 、李鹏程 、李志海 、贾亦宸 、张昕 、于修源 、都荣礼 、鲍威 、祝庆丰 、张宏伟 、黄忠 、王剑 、刘朋朋 、肖亮 、周永章 、何仪 。
GB/T 32151.17-2023 现行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