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含放射性物质产品的放射防护要求》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GB 16353-1996 (全部代替)
20173669-Q-361 正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