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用移动式 X 射线机床旁操作的放射防护要求》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主要起草人 商迎庆 、汪莹 、李春英 、牛振 、彭超 。
备案号:6006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移动式X射线机开展X射线摄影或透视等检查的床旁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