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 并列标准: 电磁兼容 - 要求和试验》由 464(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等 。
20067202-Q-464 已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