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柳晶波 、张龙达 、王云山 、陈勇 、刘璞 、梁铁城 、孟昭阳 、郝素丽 。
GB 9706.12-1997 (全部代替)
GB 9706.103-2020 现行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1-3:2013。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