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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2部分:使用指南》由 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太仓市锐杰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郭德华商景林童遂放孙彩英毛志康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130140-T-450 已发布

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2部分:使用指南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30140-T-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3-08-01
标准类别
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
c73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99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99 其他防护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
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郭德华
商景林
毛志康
童遂放
孙彩英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2609-2:2013。

采标中文名称:人和动物美容医疗用强光源防护镜 第2部分: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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