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1部分:技术要求》 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太仓市锐杰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商景林 、郭德华 、童遂放 、龙显淼 、孙彩英 、毛志康 。
GB/T 38696.1-2020 现行
20242815-Q-450 正在起草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40 防护设备 |
13.340.99 其他防护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2609-1:2013。
采标中文名称:人和动物美容医疗用强光源防护镜 第1部分:产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