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卷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由 456(国家烟草局)组织起草,委托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
GB 5606.4-2005 (全部代替)
20112223-Q-456 已终止